「 認罪,是立界線的第一步 」這觀念,對很多開始接觸界線理論的人來說,應該很難下嚥。在他們看來,自己之所以需要學習立界線,大多是別人害的;身邊的人三不五時超過人我該有的分際,佔用了我們寶貴的時間、精力、金錢,有問題的是那些人,怎麼反而是我要先認罪?
然而,就像已故靈修大師魏樂德曾經說過的,人的罪可以分成兩大類:主動的罪和被動的罪。主動的罪指的是我們主動去犯的罪,像是主動的嫉妒、主動的生氣、主動的偷錢、主動的行淫;但是很多時候,我們犯的是被動的罪,該出面制止某些事情發生的時候選擇不制止,該採取行動讓某事發生時,卻什麼也不做。
用這個概念來看界線,便會發現,我們之所以立不了界線,之所以有界線的問題,更多時候是因為被動的罪所導致。有人侵犯了我們的界線,因為害怕爭執會讓自己丟臉所以不敢出聲反映;容許別人佔用我們的時間精力,是因為擔心拒絕了會被說缺乏愛心。沒有先認出自己的問題,意識到被動的罪怎樣牽絆了你我,很難在界線的事上繼續前進。
也是這個原因,「 認罪 」成了許多基督教作家看重的事情;前文提到的魏樂德,便將「 認罪 」視為靈性操練的一環;斯托得牧師,也寫了一本名為《 認罪很難,和好更難 》的小書,實際教導信徒,如何在屬靈的生命中學習「 認罪 」;二十世紀重要的思想家潘霍華,更是將幫助信徒認罪視為「牧養」的關鍵,寫成了許多牧者們愛不釋手的好書《 牧養是一場冒險 》。
想要知道如何立界線?或許就先從認清自己的罪和問題開始。